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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貿付款方式詳解:在外貿公司的角度上 , D/P,D/A,T/T,L/C, 操作流程和風險分析
A預付貨款方式
流程說明
1. 客戶與供貨商進行銷售溝通、下定單,由客戶向進出口公司提供定單信息并支付全額人民幣貨款。
2. 進出口公司向客戶發出收取稅款及代理費等費用的收款通知。
3. 進出口公司與客戶及供貨商簽署進口代理合同,進出口公司收款后對外付匯。
4. 供貨商安排工廠發貨并提供發票、箱單等運輸單據。
5. 進出口公司負責運輸及接收貨物,并通知客戶,由客戶決定并書面通知貨物是否進入保稅庫。
6. 客戶向進出口公司支付進口稅款、代理費等,進出口公司辦理通關手續、向客戶交貨并提供進口稅單。
說明:
⑴付匯金額大于3萬美元,不管是否超過合同金額的15%都要求出具銀行保函。
⑵付匯金額大于10萬美元且超過合同金額的15%,要求出具銀行保函,并去外管局作備案。⑶如預付金額超過合同金額的15%,需在合同中明文規定。
B即期電匯付款方式
㈠流程說明
1.客戶與供貨商進行銷售溝通、下定單,由客戶向進出口公司提供定單信息,并在對外付匯前支付全額人民幣貨款。
2.進出口公司向客戶發出收取稅款及代理費等費用的收款通知。
3.進出口公司與客戶及供貨商簽署進口代理合同。
4.供貨商安排工廠發貨并提供發票、箱單等運輸單據。
5.進出口公司負責運輸及接收貨物,并通知客戶,由客戶決定并書面通知貨物是否進入保稅庫。
6.客戶向進出口公司支付進口稅款。進出口公司辦理通關手續、向客戶交貨并提供進口稅單。
7.進出口公司收款后對外付匯。
C、即期信用證付款方式
流程說明
1. 客戶與供貨商進行銷售溝通、下定單,由客戶向進出口公司提供定單信息,并支付開證保證金。
2.進出口公司向客戶發出收取稅款及代理費等費用的收款通知。
3.進出口公司與客戶及供貨商簽署進口代理合同,進出口公司收到保證金后對外開立信用證。
4.供貨商安排工廠發貨并提供發票、箱單等運輸單據。
5.進出口公司負責運輸及接收貨物,并通知客戶,由客戶決定并書面通知貨物是否進入保稅庫。
6.客戶向進出口公司支付進口稅款、貨款以及代理費。進出口公司辦理通關手續、放貨。
D遠期信用證方式
結合授信
(一)
注釋:考慮國內銀行間款項劃轉的時間以及進出口公司向銀行購匯的時間,進出口公司提供給客戶的授信期限短于遠期信用證期限。
流程說明
1.客戶與供貨商進行銷售溝通、下定單,由客戶向進出口公司提供定單信息。
2.進出口公司向客戶發出收取開證保證金、稅款及代理費等費用的通知。
3.進出口公司與客戶及供貨商簽署進口代理合同,進出口公司收到保證金后對外開立90天的遠期信用證。
4.供貨商安排工廠發貨并提供發票、箱單等運輸單據。
5.進出口公司負責運輸及接收貨物,并通知客戶,由客戶決定并書面通知貨物是否進入保稅庫。
6.客戶向進出口公司支付進口稅款。進出口公司辦理通關手續、客戶獲得進出口公司提供的83-85天的授信的情況下取得貨物。
7.在授信期限到期前,進出口公司向客戶發出對外付款人民幣收款通知。在授信期限內,客戶向進出口公司支付貨款。
8.在遠期信用證期到期日,開證銀行向供貨商支付外幣貨款。
如果客戶在授信期限內,不能按期向進出口公司付款,應提前2個工作日書面通知進出口公司,并在10個工作日內履行支付責任。此10個工作日內客戶必須承擔拖欠金額的罰息(拖欠金額的0.05%/天),同時代理進出口公司將暫時停止給與客戶授信。10個工作日內如果客戶不能履行付款責任,進出口公司有權選擇進入法律程序。
(二)不授信
流程說明
1.客戶與供貨商進行銷售溝通、下定單,由客戶向進出口公司提供定單信息。
2.進出口公司向客戶發出收取開證保證金、稅款及代理費等費用的通知。
3.進出口公司與客戶及供貨商簽署進口代理合同,進出口公司收到保證金后對外開立90天的遠期信用證。
4.供貨商安排工廠發貨并提供發票、箱單等運輸單據。
5.進出口公司負責運輸及接收貨物,并通知客戶,由客戶決定并書面通知貨物是否進入保稅庫。
6.客戶根據貨物的需要量向進出口公司支付進口稅款、貨款。進出口公司辦理通關手續、向客戶交貨。
7.在貨存保稅庫期間,每間隔15天,客戶應按庫存貨值的5%追加保證金。
8.代理費、保稅庫運作費等費用,在最后一批貨物放貨時隨相應的稅款和貨款一并支付。
9.在遠期信用證期到期日,開證銀行向供貨商支付外幣貨款。
遠期信用證模式的優勢:
1、 客戶將獲得更多的資金周轉時間,緩解資金的壓力。
2、開證銀行承擔第一性的付款責任,有助于消除廠商對于資金能否按時回流的顧慮,促進廠商與客戶開展更深入、更廣泛的合作。
信用證模式的有關說明
1.由于進出口公司是信用證的申請人,承擔對國外付款的直接責任。這種責任不因為國內用戶沒有履行支付人民幣貨款的責任而免除。所以,除了授信模式以外,進出口司在放貨以前必須收到相應的貨款。
2.在即期信用證的模式下,在購銷合同的支付條款中應規定:‘國內用戶要在國外議付前兩天或提貨前兩天(以先者為準)將扣除保證金后的金額支付給進出口公司’的字樣。因為有可能出現國外議付早于到貨或國內用戶提貨的情況。
如果國外議付在前,并且在銀行劃走相應款項前,國內用戶的人民幣款項沒有進入進出口公司的帳戶,那么從銀行劃走相應款項之日起開始計征墊款利息。
3.開證保證金:(一般情況下為合同人民幣金額的30%)如果國內用戶不支付貨款,雖然進出口公司掌握貨權,但也要承擔市場價格下跌的風險,因此要收取開證保證金。只有在客戶將貨物提走時,開證保證金才能沖抵做貨款。如果是分批提貨,保證金可以按提貨的貨值成比例遞減
4.辦理遠期信用證付匯備案的材料:
⑴信用證(蓋銀行預留印鑒) 開證銀行蓋公章確認。注意:每張都要蓋!
⑵合同
⑶許可證 以上三種文件的復印件各一份,同樣要蓋公章。
⑷申請表 蓋公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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